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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彈跳視窗觀看:臺南市 111 學年度「日本 RoboRAVE 國際機器人競賽」代表隊選拔實施計畫.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pdf
下載:臺南市111年太子國中暑假防身柔道育樂營實施計畫.odt
於彈跳視窗觀看:各級學校111年暑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市長致家長的一封信.jpg
於彈跳視窗觀看:5-11歲第二劑疫苗開始預約.jpg
於彈跳視窗觀看: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pdf 下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書.odt
於彈跳視窗觀看:1110429-轉知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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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選拔本市代表隊參加「日本 RoboRAVE 國際機器人競賽」,並提升國中小基礎科技教育及啟發學生創意,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旨揭競賽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賽對象:
1、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生,以 2 至 4 名學生加 1 名指導教師組成 1 隊(可跨年級組隊,以最高年級為報名組別)。
2、指導教師須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教師且該校需要有學生參賽,每位指導老師至多指導總參賽學生 10 位,獲選為代表隊學生的指導老師,必須參與後續相關會議及帶隊出國比賽。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至以下網址: https://forms.office.com/r/8vei1F2r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1 年 7 月 29 日師大體研字第 1111020395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如附件,請逕行下載參閱。
一、活動時間: 111 年 8 月 9 日(星期二)起至 8 月 12 日(星期五)每日下午 2 時 30 分至 4 時(共四日)。
二、活動地點:太子國中柔道場(臺南市新營區太北里 6 鄰 140-21 號)。
三、參加對象:國小 3 年級至 6 年級學生。
四、活動費用:新臺幣 300 元整。
五、報名方式:請於 111 年 8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將家長同意書以 E-mail 方式寄送,標題請寫台南市太子國中柔道體驗營(○○學校○年級參加
體驗營報名表),電子信箱: a0921944973@gmail.com
六、檢附活動辦法 1 份(如附件),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太子國中柔道教練,電話: 06-6524762 分機 25 ;古鎮瑋教... 觀看完整文章
1.為維護本校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轉知教育部「各級學校 111 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敬請各班協助宣導並提醒學生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做好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2.暑假期間同學若遇有緊急事件,或有任何安全相關之問題,請通知班級導師轉知學校,也可以電話通報本校學務處,專線電話: 06-7211918 轉 104 。
信義國小學務處 關心您!
暑假將至,市長期與各位教育夥伴、家長共同守護學生身心健康,爰製作旨揭文宣,提醒防疫及個人安全注意事項。
請主動向學生與家長宣導,暑假期間應配合防疫事項,注意參與各項活動之人身安全,規律生活勤運動,健康飲食樂生活。
說明:
一、本市 5 至 11 歲兒童第 2 劑 COVID-19 疫苗自即日起可透過「臺南打疫苗」平台預約施打,第 1 劑與第 2 劑施打時間需間隔至少 4 週至 8 週以上, 2 劑不可混打不同廠牌疫苗。
二、為提升自我保護力,請貴校(園)鼓勵 5-11 歲之學生家長至「臺南打疫苗」平台預約施打(https://health-reservation.tainan.gov.tw/ ,接種當日請攜帶健保卡、接種紀錄卡(黃卡)至接種地點。
三、另請貴校(園) 提醒家長,接種後請多加留意學生身體狀況,多喝水多休息,如有持續發燒超過 48 小時、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暈、心跳加速、全身紅疹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釐清... 觀看完整文章
一、有關「青少年 COVID-19 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COVID-19 疫苗學生校園接種問答輯」及「mRNA 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引」,指揮中心業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COVID-19 防疫專區/ COVID-19 疫苗/COVID-19 疫苗校園接種作業項下,供各界參考。
二、有關學生接種 COVID-19 疫苗後,若有不良反應,相關理賠或救濟資訊如下:
(一)學生團體保險(住院衍生費用):依據現行學生團體保險,於疫苗接種後如有就醫且有住院事實可申請理賠,理賠範圍及金額為實際支出醫療費用...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5 月 6 日府衛疾字第 1110575707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刪除旨揭防疫規定對於各類場所(域)應配合實聯制之規範,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