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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佳里區信義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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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博聖 - 總務處 | 2021-10-19 | 點閱數: 786
說明: 一、為宣傳本次活動,惠請貴機關協助張貼海報,並將相關訊息刊登於轄管電子看板(如 LED 、跑馬燈等)及相關網路平台(如臉書、 LINE@、 APP 資訊平         台等),活動說明如下:  (一)即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期間之本市路邊及路外公有公營(人工開單)停車單,登入「臺南好停」APP 會員並使用 APP 線上支付停車費,享有第一筆停車         單免費,之後每筆折扣 2 元優惠(111 年優惠待公佈)。  (二)活動期間內使用以下方式繳納本市公有停車費可抽... 觀看完整文章
黃博聖 - 總務處 | 2021-09-16 | 點閱數: 38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12188 號函辦理。 二、旨案為 110 年度消費者保護教育系列活動之一,目的為透過網路闖關遊戲,提升國中小學童之消費生活小常識,並首次結合 PaGamO 線上遊戲學習平臺進行。 三、活動相關資訊: (一)活動時段: 9 月 13 日至 24 日及 10 月 11 日至 22 日。 (二)旨揭資料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首頁( http ://cpc.ey.gov.tw/)活動專區、臉書搜尋「消保博士波波」貼文或至 PaGamO 網站(https://www.pagamo.org/ 遊戲頁面查詢。
黃博聖 - 總務處 | 2021-09-02 | 點閱數: 373
說明:  一、依據市府 110 年 1 月 26 日府消管字第 1100170431 號函及本局 110 年 1 月 27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 172647 辦理。 二、請於 110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前至本局資訊中心線上填報系統填復宣導情形調查表(編號: 13229)。  三、分校請由本校統一填報即可。  四、如有線上填報相關詢問事項,請洽本局學輔校安科洪卿瑜,聯絡電話: 06-2991111 分機 8322 。
黃博聖 - 總務處 | 2021-08-27 | 點閱數: 520
說明: 一、為推廣並建立民眾對於下水道建設的認識與了解,本署委 託民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下水道的臉創意人孔 設計比賽」,從 110 年 8 月 16 日至 110 年 9 月 12 日進行徵件, 希望藉由下水道「人孔蓋—下水道的臉」作為主題,透過 針對台灣民眾進行徵件比賽,以期在設計與創意中認識下 水道建設並翻轉對下水道印象並能更認識下水道建設。 二、參賽者之徵件內容如獲評為優秀作品,除能獲頒獎狀以茲 鼓勵外,另可獲得豐富比賽獎金,活動辦法請參閱活動簡 章(詳附件 1 )。 三、檢附旨案活動數位海報 1 張(詳附件 2 )。
黃博聖 - 總務處 | 2021-07-27 | 點閱數: 836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7 月 23 日發布自 7 月 27 日起至 8 月 9 日調降疫情等級至二級。 旨揭二級疫情警戒期間,仍維持僅開放操場供民眾活動,其餘場地不開放。下列相關防疫規範仍請配合辦理: 僅開放戶外操場,其餘場所”及相關設施設備”皆不開放;另學校運動團隊返校訓練請依相關防疫規定辦理。 開放操場戶外運動時間,統一規定如下:    不分平日或假日,開放時間:以上午 5 點至 7 點 30 分;下午 5 點至 8 點 30 分為原則。但個別學校有支援接種站或情形特殊者,得調整開放時間並應完成對外公告程序。 學校所在位於風景區,外縣市遊客進入校園難以掌控,或學校操... 觀看完整文章
黃博聖 - 總務處 | 2021-07-12 | 點閱數: 799
說明: 一、 各校操場開放事宜,本局 110 年 7 月 9 日南市教秘字第 1100838964 號函諒達。 二、 三級警戒延長至 7 月 26 日期間(7 月 13 日至 7 月 26 日),為兼顧社區民眾戶外運動需求及校園安全,有關各校操場開放事宜,修正規範如下,請配合辦理: (一) 僅開放戶外操場,其餘場所”及相關設施設備”皆不開放。 (二) 開放操場戶外運動時間,統一規定如下: 1.不分平日或假日,開放時間:以上午 5 點至 7 點 30 分;下午 5 點至 8 點 30 分為原則。但個別學校有特殊情形或需求者,得調整開放時間並應完成對外公告程序。 2.學校所在位於風景區,外縣市遊客進入校園難以掌控,或學校操... 觀看完整文章
黃博聖 - 總務處 | 2021-05-31 | 點閱數: 453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5 月 25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090681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宣導及勸導夜市業者應落實停止營業等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黃博聖 - 總務處 | 2021-05-12 | 點閱數: 405
校園自 5 月 12 日起至疫情舒緩為止,全面禁止對外開放。 校園室內外場地一次性借用,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響學生升學權益活動、特殊情形簽奉核准(原則上由學校依權責決定是否開放借用)或本局辦理之活動等外,其餘自 5 月 12 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停止借用。 前項已申請借用之場地,請學校妥善溝通並告知借用者取消借用並無息退還所收之費用,或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定辦理。   另長期且有固定使用者之借用仍請依據 109 年 2 月 18 日南市教秘字第 1090237821 號函文規定(如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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