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依據南市教課(一)字第 1111443106 號公文,為鼓勵學生參加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各校獎勵方式如下: 1、閩南語:通過 A1(基礎級)以上,由學校核發予獎狀乙紙鼓勵。 2、客家語:通過基礎級以上,由學校核發予獎狀乙紙鼓勵。 3、原住民語:通過初級以上,由學校核發予獎狀乙紙鼓勵 請通過的學生於收到合格證書後六個月內向學校提出申請。